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

一頭懶獅子的隨筆

民國百年十月底,將近尾聲了,父死母亡兄終,姊姊遠嫁台北,我一人住在高雄,房間空著,夜,總是容易孤單,所以我開始喜歡選擇晚上的工作,大夜班,免得自己一個人待在家,孤單的夜總愛令人多思多想。

我不是一個守法安份的好人,但也不是一個會把法律道德踩在腳下的壞人,一切憑良心做事,有自己的底線,也有自己的行為標準。

從開始在鮮網寫小說時起,使用了「您」這個稱呼,很多網友覺得我太客套,這樣子稱呼不夠親近,一直到現在,仍然有人跟我反應這件事。

我想,也許在一些人的內心是把網路當成第二個現實世界,或者說,是延伸的世界,可我不是,它對我來說就是有距離感的東西,在網路彼端的人,實際上與我從未見過面,也不認識更不瞭解真正的我,本來就不夠親近,我用上「您」來稱呼對方,一部份是基於個人禮貌,君子之交以禮待之,一部份是基於感謝,感謝他或她願意和我交談討論,雖然我們不知道彼此是誰,夠不夠資格一起討論。

因為寫小說,加上學習網路的一些知識,還得工作,我已經很缺乏時間上網休閒,每一分一秒都十分寶貴,所以我才不想和人起爭執而浪費時間,不講XXOO,客氣是手段,也是必然,除了避免不掉的必須堅持,我不去理會那些挑釁,有些人就把我歸類定位了,一句哇咧,一句我靠,都成了希罕驚訝來源。

其實,我在家中常常口出N字經,他們不知道,哇咧我靠連口頭禪都比不上。

第一次在「琪琪的家」網站留言,那個時候網頁程式剛剛興起,我只是一個菜鳥,學會HTML純粹基本網頁製作語法,至於進一步的程式語言都還在摸索階段,受鮮網連線中斷問題所迫,我自發地編寫程式,建立網站當作臨時備站來發表個人文章,期間琪家給了我相當大的幫助,完成使命,所以,我在之後也努力回饋,替琪家的網友們解決問題。

但是,好像又有人開始為我歸類定位。

那個時候,在鮮網作者會客室討論區中常常有人建議這個,建議那個,如果我是一個想出書為目的來寫小說,那麼,我絕對應該要唯唯喏喏的接受,而不是長篇大論的和他們討論,即使後來跟出版社聯繫上了,出書了,我也沒有隨出版社要求,在考量到家庭因素和出版社的要求,我選擇家庭為先。

他們,都把我定位錯誤了。

在鮮網寫小說,是因為興趣,我不在乎名聲,那時期,會客室討論區和讀者網友們互動才是樂趣,我不覺得自己寫的小說比得上金庸倪匡這種文學大家,我有什麼好驕傲的?可是我有我的堅持理念,寫書,不為錢不為名,那我需要迎合什麼?

那麼,我寫小說堅持自己立場,管你們讀者網友滿不滿意,我當然可以憑自己意願接受或不接受讀者網友的建議,我有必要作假虛偽嗎?

我當時把事半功倍寫成事倍功半,有網友舉正,我道謝,說我打錯了,真是打錯了,實話實說,結果就被說是掩過,我掩什麼過啊?我打錯字還是一樣犯錯,對我來說,不明白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,與明白卻打錯,結果是一樣的,一個人知道過失殺人與蓄意殺人差別卻殺了人,不管哪一種都是殺人,沒有不同,我明知而打錯了,或不知而打錯,都是打錯。

在我來說,這是不可原諒的錯,因為我寫的小說在發表前都要重新校過幾次稿,所以我寫小說速度不快,三、四千字就花五、六個小時去寫,不像有些小說作者一天可以打個一萬多字,為什麼?我打字速度不快嗎?起碼測試過,一分鐘四、五十字沒問題,那麼,三千多字只需要一小時到兩小時就足夠了,多出來的就是校正思考的花費。

我希望發表出來的內容儘可能沒有錯字,錯別字也許會有,我自己不見得國文完全明瞭無誤,有些地方認知的用詞用字出錯,那在我的容錯範圍內,但像這種明顯的錯誤,我知道卻打錯,比不知道弄錯還糟,居然校稿多次都沒發現,可見得我在校稿時都還不認為我寫錯了,可是我明明知道那是相反的意思。

我這樣坦白認錯,別人還說我掩過虛偽,我就無法接受,但我能如何?他們不了解我,不明白,所以我只能承受他們的誤會。

出書時,出版社方面一直要求我努力寫書,就是我寫書交稿太龜毛,太拖,我求好,自己排版,自己校稿,常常一個稿子過了交稿約定時間還在改。

那時,他告訴我寫書應該趁有市場還能寫時多寫多出,賺錢不要等,這在出版社來說是正確的,我也認同這種說法,可是在我來說,家庭因素影響我的決定,親情愛情都很重要,當我家人叫我不要寫,要我放下寫書去多陪她,我照做了,也不後悔,雖然心中難免有幾分抱怨遺憾,但更多的是慶幸,因為如果我當初沒照做,我母親父親哥哥相繼去逝,這段時間中若我還在顧著寫書沒有用心在家事上,那我現在才真的後悔莫及。

會成為琪家討論板區的管理員,對我來說是意外之喜,曾經有一度我莫名地被除去會員資格,不能使用會員的功能,後來恢復也是莫名,得到管理員身份更加莫名。

我從來沒有冀望在琪家得到什麼,也不想利用琪家做什麼,只是受恩於它,還饋於它,付出多少沒算計過,會開始僅僅是看上管理功能中對於發言的一些便利性,也以為琪家站長新雲給我這身份是因為見到我發言的苯拙苦惱,真是這樣。

沒有想過有了管理員身份就怎樣,我有一段時間都只是把自己定位在會員,偶爾用管理功能修改一下自己發錯的文章,僅此而已,直到網子和風情多次來E-mail 說希望我有空幫忙管理一下,我才敢插手的,在這期間,我是管理員中的菜鳥,什麼都不懂,很多地方都要問他們才知道該怎麼做。

所以說,在管理上,我總是先問問他們的意見,明白後才決定動手方式,我的管理方式,源自於他們,這個琪家的網友不知道,於是,有人開始說我搞一言堂,嗆聲要找新雲出來治我,豈不可笑?我的管理都是先徵詢過的,這叫一言堂?如果新雲真的出來指責我,那該死會是我?

假如我真的有能力在琪家搞一言堂,那麼他們口中說的言論自由和人氣算個什麼東西?真是那麼有能力,我還會需要在乎這些嗎?他們這些理由又有何屁用?

但,我沒有能力搞一言堂,所以我沒有搞一言堂,所以他們才能拿那些理由出來鬧,明明白白的事,他們也知道,我也知道,偏偏他們裝作不知道,也裝作我不知道,更裝作其他琪家管理員不知道。

有一個網友出來鬧事,要我去台中談判,不敢去就是XXX,還留了電話號碼,好,我去,事先我打電話通知他,結果發現電話號碼根本不是真的,幸好只到了車站外打公用電話,還沒買票,那個俗辣後來沒再嗆聲,也因為這件事,我和網子第一次見了面,恐怕也是唯一的一次和網路上的朋友見面,當然網拍的不算。

網子告訴我,鬧事不怕,不要衝動,鬧得兇了可以找人去處理,打他一頓就乖了,但我沒這麼做過。

其實,我不是電腦高手,但總有人是,我查不出鬧事的人是誰,總有人有能力去查出來,在琪家鬧事,以為我不行就可以安心的鬧嗎?不知道他們想沒想過我可以找人查,可以找人處理,這個世界上,只要出得起代價就沒有什麼秘密,找一個在網路上鬧事的傢伙,我想應該不會比查商業機密難。

記得在PChome的討論區就出過這種事,一個火腿族在版上亂說話,結果被人給搜出來,姓名地址都有,當時還是數據機當紅的時代,何況現在。

只不過,我不想這麼做,網路對於我來說,只是工具,不是現實,鬧得再兇也都是虛幻,為了網路上的事找人去打琪家鬧場的網友,有這樣的必要嗎?我之所以會插手管理,只是不希望鬧場的人影響討論區正常運作而已,他們死活與我何干?琪家管理員好幾個,我管理做得再好,琪家不會給我一分錢,我管理得再爛,琪家也不會對我有什麼不滿。

另一方面,我怕花錢,這種錢花得心疼,我認識的人不多,除了花錢買凶,我想不到方法。

有些琪家網友說我是管理員了,就少開口招惹麻煩,可是我本來就不想當管理員,我本來就把管理功能當成一項會員額外福利,我根本不在乎這個身份高不高貴,在乎的是那個方便修改自己留言的功能而已,我本來就只是想在琪家當會員,和他們一樣暢所欲言,才能夠幫網友解決一些問題,若是管理員的身份制約了我的發言權,本末倒置過來了,幫不上忙,不能回饋了,那麼,我還留在琪家幹什麼呢?

他們總是不明白,我有時候可以容忍網友對我嗆聲,有時候不能容易一句閒話,好像反覆小人,所以有人說他很祟拜我,有人說看清我真面目,我說他們根本什麼都不懂,只是以他們的標準在看我,以他們心目中認為的形象在描繪我,那並不是我。

我不介意別人在網路上罵我,面子不重要,因為無論獅星、懶獅王或Lionstars,都只是筆名,沒有形象,因為我從來不露臉,誰都不能從筆名上聯繫到真正的我,更沒有企圖利用筆名去賺過錢。

(註:我寫小說出書也是憑的文章內容,不是靠筆名吃飯,當初出版社曾經有意借我的筆名給新人出書,我說你要是認為可以,能幫得到新手,不會影響到以後沒人看獅星這個筆名的小說,那就去做吧,出版社考慮了一下就放棄了。)

沒有人知道我是誰,那麼筆名再怎麼出名,或者再怎麼臭名,不會影響到我真實生活,我何必在意?就像現在,我換個名稱,不講出來誰知道我是誰,或者說誰知道誰是我?

事實上,我之所以堅持使用「獅星」這個筆名在琪家發言,一是因為那是寫小說的正式筆名,二是避免誤會,確定留言是我本人。

假如我和其他的網友一樣,隨意更換暱稱上來發言,誰知道是我?誰能抓著我的名不放鬧事?誰有借口說我搞一言堂?

但,我這樣就該被套上這種詞嗎?

有人直接說看我不爽,說討厭我,這些我都可以欣然接受,對於這種直接坦率還很欣賞。

我本來就是一個普通人,不是什麼明星,也不是英雄,不是偉人,我有優點,也有不少缺點,這和其他網友都一樣,那麼別人不喜歡我有什麼好介意的?

但,這並不表示,我能接受任何的污言,像開口閉口一言堂給人戴帽子的傢伙,絕對是我執行管理員功能的目標,我接受惡人,接受真小人,但不能接受偽君子,玩陰的人,即使是一句閒語,他不覺得嚴重,因為他不認為別人傷害的尊嚴是大事,反而用來當踏腳石,可是我不歡迎,我沒有必要犧牲自己去迎合他,本質上的差別。

而像那位直接了當說看我不順眼,對我很失望,拿著我以前說錯的話要我道歉的人,我其實沒有多少反感,道歉沒什麼,需要的話我可以當飯吃一樣天天來,只要這麼做讓他開心又何妨?我做了,他說很爽。

可是,問題在於他憑什麼要我道歉?我說錯的對象不是他,與他一點關係都沒有,哪來的立場不滿要我道歉?我不道歉他又能如何?道歉又如何?那種不應心的口頭敷衍,竟然可以讓他很爽,不去追究我道歉的真假,他自己在本質上根本就不在意道歉的意義,純粹是拿我發洩情緒,而且網路上說錯話,做錯事的時候多著呢!無論是我或別人,都曾有過,尤其是在討論的內容上沒有誰是萬事通,都有可能偏差誤解,我既沒有要求過別人道歉,別人又如何要求我道歉?

因為說錯了就要道歉,這種道理荒天之大謬!在網路上沒這個規矩,說錯話的人主動說聲不好意思,或說對不起,這是他的自願,在禮貌上加分,不說也無妨,同樣的,別人幫了忙解答困惑,說聲謝謝是禮貌,不說也不是錯,誰規定非說不可?我在琪家幫人解決的事數不過來,可也沒有都收到感謝啊!我不可能去要求他或她道謝,別人也沒有資格要求他或她道謝,會去做這種行為的人,可能是幼稚,也可以是故意搞事。

也就是說,我之所以道歉,其實僅僅是在可憐他的幼稚行為,一個在網路上較真的人很可憐,把網路與現實分不清的人,在網路上寄予了太多情感,分不清現實與虛幻,要怎麼去在現實中分清楚自己與他人?若是把網路上的交際當成遊戲,更是會喪失自我價值,養成輕視的習慣,都不是好事,所以,我雖然道了歉,可是心中卻不這麼想,沒有誠意的。

那位網友認為我道歉了,削了我面子了,很爽,但他不明白,尊嚴面子都是人給的外來物,不是自己的,人家在乎你,尊敬你,你再說千百個對不起,人家一樣尊敬你,那你的尊嚴面子都沒有失去,甚至可能更有尊嚴,更有面子,相反的,人家不喜歡你,不尊重你,你道不道歉,都沒有尊嚴面子可言,不會因為說句道歉的話,面子就沒了,臉就丟了,那是你自己覺得丟了臉沒面子,失去尊嚴,然而,你自己不能給自己下評判。

所以說,這個要求我道歉本身就是鬧劇,我不在乎,他在乎,那麼我給他尊嚴面子,讓他去爽好了。

他人的褒貶,實際上不會對我個人真正產生什麼意義和作用,當然,我也不諱言,別人的讚美我會高興,他人的責難我會難過,如果一點感覺反應都沒有,不像一個正常人了。

但這都只是一時不受控制的情緒反應,然後付諸一笑置之。

所以,這就是網路上的虛幻交際,錯誤的定位總是存在,我不能讓自己去担任別人定的型,只能做好我自己。

在網路上,在琪家,在某些網站,看過有人在談盜版,為用盜版提出藉口,沒錢,太貴,不得不用,倡議免費使用合法,我去罵他們,不要拿這個藉口為自己掩護,他們問我有沒有用過盜版,我直言有,他們說我虛偽,自己都有在用,我說,我用了,但我不掩飾己過,錯就是錯,不得已而用,不表示做得對,也不會拿藉口把錯的說成對的,我很討厭盜版,寫小說不喜歡別人私自轉載,但我也看盜版小說,因為我看不到正版,人家要指責我,我不會找理由推托成我沒錯,我有錢就看正版小說,買書,租書都可以,只有在沒有錢,買不到書,租不到書,又想看,我就去看盜版,看了之後很喜歡的,有機會就花錢買下來。

人非聖賢,不要把自己裝飾成聖賢,我只做我自己,網路上因為可以讓人不知道自己是誰,很多網友都表現出不像真實自己,我不反對,反正,只是虛擬的世界,不用在乎那麼多,但你是你,我是我,我做我自己,我不做你想像中應該的我,就算那樣做了你會很認同我,我也沒興趣。

這一篇文章我寫得很凌亂,隨心而寫,也不校稿,只是一個心情記錄,到此止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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